早期的槍
火藥早期在硝石成分不足下,沒有辦法產生爆炸,所以主要是用來作噴火銃一類的武器,給敵人燒燒火,呼吸一點兒毒瓦斯什麼的。這噴火銃的發明和運用咱中國人可是首屈一指,在公元十世紀時就有了。最早有噴火銃也最早有真正的火藥,槍的發明不用大腦也知道是中國人。
中國
最早有關槍的紀錄是《宋史》卷一百九十七。它告訴我們,中國人在公元1259年在壽春府(今安徽壽縣)就曾用火藥從竹管來射子窠(陶土粒),史稱“突火槍 “,是日後火銃的前身。
火銃的發明是在元朝,現仍存有元文宗至順三年(1332年)架上發射的盞口銃(口徑較大),及元惠宗至正十一年(1351年)的手銃。同突火槍相比,金屬管(早期多為銅或生鐵)的火銃堅固耐用的多,所以能使用較多的火藥,威力大,壽命長,是元軍攻城掠地的利器。早期銃的口徑小的在10mm到20mm之間,長約 350~400mm上下,沒有木托或木柄,不利拿在手上發射。在明朝永樂年間(十五世紀初),火銃的種類,品質,及數量都大大的增加,在結構上主要的改變有:
槍管外觀不再是直筒型,而是前細後粗;顯示對內彈道學有一定程度的瞭解。
火門(引火孔及藥盆)處加了可掀起的蓋子,用來防風雨。
槍手都配有裝藥匙,繫在腰間;用時插入槍膛,不僅裝藥量準確,火藥也不會散落膛外,使得精確度及安全性大大的提高。
明世宗嘉靖二十七年(1548年),明軍取得了若干歐洲及日本的火繩槍。因為槍托狀似鳥嘴,就稱它們為鳥嘴槍,鳥槍,或鳥銃。經過大量的仿製及改良,明朝軍中火器裝備齊全,在車炮營,鳥槍營,騎炮營,及火器補給營中,火器的配備過半。
到了清朝,唯一值得一提的是火器專家戴梓(1649-1726),發明了蟠腸鳥槍,連珠火銃,和子母炮等;尤其那連珠火銃是一種連發式燧發槍,可連發二十八響。可惜,清朝對槍炮的發展並不重視,鄙視外國,錯過了與工業革命時的西方在各方面齊頭並進的機會,直到十九世紀中鴉片戰爭時才發現落後甚多,惜為時晚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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